被错拘两年 获赔千万美元
2013-03-12 09:53:43| 分类:
社会人生犯罪时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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斯莱文现年59岁。2005年8月,他驾车经过新墨西哥州南部唐娜安娜县时,因涉嫌酒驾和偷窃汽车被逮捕,并关押进当地的拘留所。随后唐娜安娜县拘留所似乎将斯莱文“遗忘”,在被单独拘禁22个月期间,没有任何法官审理他的案件,他也没有被正式裁定犯下任何罪行。斯莱文于2007年6月获释。
在长期被拘禁期间,斯莱文身上长满了褥疮,体重下降22公斤,脚趾甲长到脚底下,甚至不得不自己徒手“拔牙”,精神陷入错乱状态。而且,原本单独拘禁室的嫌犯每天有一个小时的“放风”待遇,但是斯莱文的申请却经常被拒。
斯莱文的律师马修·科伊特说,斯莱文自从受到单独拘禁后心理健康严重受损,身体状况持续恶化,获释后,斯莱文随即起诉唐娜安娜县拘留所。2012年1月,一个美国联邦陪审团要求唐娜安娜县政府赔偿他2200万美元,不过政府拒绝赔付,继续上诉。近日,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,斯莱文获赔1550万美元,第一批款项即600万美元本周内到账。
科伊特指出,尽管争取到“这么大一笔赔偿”,但是也弥补不了斯莱文失去的东西;不过,如果该案件能避免其他人今后再遭类似不公正待遇,那么争取赔偿的过程就是值得的。
斯莱文已被确诊罹患肺癌,报道称这与他遭受监禁没有关系,目前已离开新墨西哥州前往其他地方接受治疗。
对关押未定罪的斯莱文近两年一事,唐娜安娜县官员辩解称,斯莱文有前科,在被捕前已经在其他州犯下种种罪行,包括抢劫、盗窃、酒驾以及窝藏赃物、毒品和枪支。据了解,唐娜安娜县监狱也没有工作人员因此事被解除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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